我國是世界上最早進行殘疾人專門立法的國家之一。1990年12月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》,1991年5月正式實施。這是我國殘疾人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也是國家在維護人權方面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。標志著中國殘疾人事業開始走上法治化的軌道。
《殘疾人保障法》的一個突出特點,是保障權益與發展事業相結合,既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,又指導殘疾人事業的發展。30年來,在黨中央、全國人大、國務院的關懷和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,在各級殘聯組織努力推動下,《殘疾人保障法》順利實施,“平等、融合、共享”的價值觀逐漸成為社會共識,健全和殘缺構成生命的全部,禁止基于殘疾的歧視。多年前殘疾人不能駕駛汽車,在中國殘聯的推動下,現在近30萬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取得了駕駛證,很多康復的孩子進入普通學校,失明、沒有雙臂的青少年也走進了大學校門。如今,700萬建檔立卡殘疾人如期脫貧,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分別惠及1212.6萬人和1473.8萬人,全國6000多位殘疾人、親友、殘疾人工作者代表當選各級人大代表、各級政協委員,殘疾人的生活狀況顯著改善,社會地位不斷提高。30年來,國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,黨委領導、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體制機制不斷健全,助殘良好社會風尚日益濃厚,全國人大通過的80多部法律、國務院通過的50多部行政法規都規定了保護殘疾人權益的內容,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《殘疾人保障法》,國務院先后制定了《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》《殘疾人教育條例》《殘疾人就業條例》《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》,各地也制定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地方法規,逐步建立殘疾人實名制大數據,各級殘聯密切聯系服務殘疾人,橋梁紐帶作用進一步發揮,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廣泛開展,殘疾人事業邁上新臺階,為我國人權保障增添了光彩。實踐表明,深入貫徹落實《殘疾人保障法》,是殘疾人事業實現持續健康發展、殘疾人權益得到較好保障的根本保證。
但是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道路還很長,《殘疾人保障法》有待進一步落實,公眾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觀念有待加強,《殘疾人保障法》的宣傳工作力度還不夠,許多殘疾人還不知道怎樣利用這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社會上歧視殘疾人、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現象還時有發生。
習近平總書記指出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,必須保護好殘疾人權益,殘疾人事業一定要繼續推動?!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對提升殘疾人保障和發展水平作出部署。我們要進一步貫徹落實《殘疾人保障法》,推動解決好殘疾人最關心、最直接、最現實的利益問題,幫助解決殘疾人的困難和痛苦。要不斷推進完善殘疾人事業政策法規體系,特別是要完善促進殘疾人平等、保障殘疾人發展、滿足殘疾人需要等方面的政策法規,用法治力量推進殘疾人事業的現代化。要堅持把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、提高殘疾人保障水平作為重要任務,幫助更多的殘疾人得到康復,特別對殘疾兒童做好搶救性康復,這關系孩子的一生,要讓更多的殘疾兒童走進小學、中學和大學,讓重度殘疾人得到更好的托養照顧,讓殘疾人實現更多形式的就業,做好無障礙環境建設,讓更多殘疾人能夠融合社會,過上更好更有尊嚴的生活。
《殘疾人保障法》是改善殘疾人狀況、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基本法。我堅信,隨著保障法的進一步貫徹落實,殘疾人事業的前景一定更加美好!殘疾兄弟姐妹的生活也一定會更美好!
來源:《中國殘疾人》雜志紀念《殘疾人保障法》實施30周年特刊卷首語